刊登在大纪元2014年1月3日及Lawyers.com的移民法律问答

问答 1. 2. 3. 4.


问答 1.

持H-4和TD签证开企业

问:持H-4和TD签证的外国人是否可以在美国开办自己的企业?

李律师答:

持H-4或TD签证的家属可以允许开办自己的企业,只要准备好开办企业需要的文件并雇佣员工。但是,持H-4签证和TD签证的家属本人,不可以在自己的企业工作。


问答 2.

出国一年多 入籍问题

问:我2008年12月获得绿卡,2011年3月我回母国完成大学教育,并于2012年7月回美国。我申请了回美证,而且可以证明自己有回美的意愿,包括维持在美国的家庭关系、支付美国的账单和报税。请问,我回国一年多是否会影响到我申请入籍?

李律师答:

你提到你申请了回美证,而且可以证明自己有回美意愿。但是,在境外停留超过1年打破了入籍所需要的“持续居住”条件。你必须从2012年7月开始重新计算你的“持续居住期” 。从你回美那一天算起,4年零1天后你才有资格递交申请入籍,而且这4年零1天中你没有去海外长期旅行过。


问答 3.

签证过期逾期居留23年

问:我的签证过期,已在美逾期居留23年了,我应该怎么办?

李律师答:

如果你的签证过期,而且在这里已经居住超过23年,你应该咨询一位移民律师,看看你有什么办法获得身份。你也可以等待综合移民改革的结果,这一法案已经在参院通过(S. 744号法案),但在众院受阻。如获众院通过,该法案会为你提供通向永久居民身份的途径。




问答 4.

不能参加太太的绿卡面谈

问:我是现役军人,正在弗吉尼亚州参加先进个人训练(AIT),太太住在巴尔的摩。我没有办法参加太太的绿卡面谈,因为那天我从AIT毕业。我太太能独自去面谈吗?

李律师答:

你太太可以申请面谈延期。或者独自去见移民官,在面谈时向移民官解释一下,移民官会决定是否继续面谈并作出决定,还是暂缓案件,等你能和太太一起参加时再面谈。

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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